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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3- 21 17: 26浏览次数: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乐山市市中区将于2024年3月22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类别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乐山市市中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乐山市市中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其中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且需所在学校开具在读生证明在乐山市市中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乐山市市中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乐山市市中区居住的;港澳居民持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乐山市市中区参加并通过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需按照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受理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22日至510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7日至6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

乐山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太白路1169号);

咨询电话:0833-2420894。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需与通知附件一致,并粘贴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加盖骑缝章,医院应签署体检结论为合格并盖章;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半年,以现场确认终止日为基准倒推半年,第一批次认定体检日期应为2023年11月10日及以后,第二批次认定体检日期应为2023年12月28日及以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为乐山市市中区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含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为乐山市市中区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市中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认定通过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取件短信在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取件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表由申请人装入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时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材料(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1日


信息来源: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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